“李玉前被控杀妻灭子案”重审二审开庭 开庭前李玉前讲述“焦点证据”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06-10原创

6月10日,“李玉前被控杀妻灭子案”在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重审二审开庭。李玉前认为,此次庭审焦点证据在于“时间关系”“凶手作案轨迹”“第二被告人的行踪”“现场血迹、物证”。
2001年3月,贵州六盘水市水城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炼铁厂铸铁车间主任兼党支部书记李玉前的妻子谢某明及其3岁儿子失踪。李玉前被指控杀妻灭子,与其曾有地下情关系的厂内女工孟某红被指犯包庇罪。
此后,该案经过多次审判。2001年9月,六盘水中院一审判决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孟某红犯包庇罪,被判处8年有期徒刑。李玉前当庭翻供,称遭到刑讯逼供,并被孟某红陷害;孟某红对公诉机关的指控无异议。随后李玉前上诉至贵州省高院,高院以该案“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发回重审。
2003年2月,六盘水中院再次认定李玉前犯故意杀人罪,改判了李玉前死缓。上诉次年,贵州省高院作出终审裁定,维持一审原判。经过李玉前多次申诉,2016年,贵州省高院撤销原一、二审判决,发回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
2022年12月,李玉前经过多次减刑后刑满释放。2023年8月,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再审一审宣判,李玉前依旧被认定有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刑罚已执行完毕)。李玉前随即提起上诉。2025年6月10日,案件再审二审开庭。
李玉前案今日开庭
6月10日开庭前,李玉前接受海报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他认为,此次庭审焦点证据在于“时间关系”“凶手作案轨迹”“第二被告人的行踪”“现场血迹、物证”。“我希望得到依法、公平公正的审判。”李玉前说。
李玉前代理律师周兆成认为,在本案中,作为同案被告人孟某红的出庭至关重要。“她是知晓案件关键情节的重要人物,其庭审供述和当庭与李玉前对质对于还原案件真相起着决定性作用。重审一审时,孟某红虽出庭,但因未能与李玉前充分对质,导致诸多关键事实依然未能查明。如今二审,让孟某红出庭接受询问和对质,是查明真相、保障司法公正的重要举措。”周兆成说。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首席记者 张海振 记者 文露漪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