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索赔难,滕州法官倾力执行解民忧

大众新闻客户端 张环泽   2024-01-23 19:36:41

近日,申请执行人为滕州法院执行局张斌团队送来鲜花和锦旗,感谢滕州法院为其成功执行70余万赔偿款。

2023年3月14日,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与奚某骑行的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导致奚某当场死亡。奚某家中还有年近80的父母和两名子女,家庭生活陷入绝境。事故发生后,受害者家属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依法作出判决,判令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受害者家属181000元,被告曹某某、济宁市某物流公司、某机动车统筹服务(深圳)公司赔偿受害者家属678170.5元。判决生效后,某保险公司履行完毕,其余被告均未履行。

穷尽措施,案件执行陷“困境”

受害者家属申请强制执行后,张斌团队坚持“如我在诉”的理念,一边宽慰申请人并向其释明执行程序,一边加大执行力度。本案被执行人均在外地,为将案款尽快执行到位,法院依法冻结了各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等财产,并对其采取了信用惩戒措施,同时对各被执行人进行了现场调查,发现两公司涉及多起执行案件,均未发现可供执行的财产。

经过多次与各被执行人联系,面对这笔数额较大的赔偿款,两被执行人公司表示主要部分应由车主负担,公司可以负担剩余部分。而肇事车主表示其家庭困难,无力负担赔偿款,被执行人之间互相推诿,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困境。

善意执行,置换冻结账户迎“转机”

在执行法官沟通协调过程中,被执行人济宁市某物流公司提出法院冻结其公司基本账户严重影响其日常经营,且本案有多个被执行人应平均承担赔偿责任,申请解封已冻结账户。面对痛失亲人亟待赔偿款的受害者家属和有正常经营需求的被执行人公司,执行人员经认真审查、合议研判,在向申请人释明后,决定采取“账户解冻置换+保证金担保”的方式对公司基本账户冻结予以解除,并要求该公司向法院冻结的其他普通账户中存入一定数额“保证金”,同时该公司同意本案其他被执行人财产不足清偿欠款的部分全部由其偿还。最终本案七十余万赔偿款全部执行完毕。

事关民生无小事,执行攻坚解民忧。下一步,滕州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坚持善意文明执行,聚焦民众“急难愁盼”问题,用心用情办好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每一起案件,及时高效兑现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张环泽 报道)

责任编辑:苏子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