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公布!2025年淄博中心城区中小学招生划片出炉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2025-07-15 11:33:33

7月15日

张店区、淄博高新区发布

2025年义务教育段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张店区2025年义务教育段学校

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张店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和省、市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结合区域学校布局实际,科学合理分析研判各校生源,确保公平公开、规范有序,以此进一步巩固教育成果,深化教育改革,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规范实施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


二、招生条件及程序

(一)公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1. 招生原则

张店区根据学校分布、办学规模、周边住宅、生源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张店区户籍学生在各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的划片入学范围(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见附件2、3,该图为示意图,对于部分难以在图中标出的不是以明显道路为界的小区、社区、村居划片入学以实际为准),各公办学校按照“张店户籍、参照房产、相对就近、尊重历史、统筹兼顾、划片入学”的原则招生,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 2025年划片招生情况

2025年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划片与2024年保持一致,不作调整。

(1)双片区情况

重庆路以西、北京路以东、华光路以北、中润大道以南的原属于齐润小学的部分片区继续为双片区,符合2025年划片入学条件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到祥瑞园小学或齐润小学就读。

世纪路以东,猪龙河以西,联通路以北的张店区域继续为双片区,符合2025年划片入学条件的学生可自愿选择到张店七中或科技苑中学就读。

所有双片区内的学生确定报名学校后将不再变动。

(2)借校就读情况

西六路小学二至五年级学生在南校区就读,一年级新生继续在北校区(原市委党校)就读。新生线下审核及报到地点在实际就读学校,具体事宜可及时关注学校微信公众号。

3. 招生对象

(1)区内户籍招生对象:2025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具有张店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25年完成小学2020级(含六三制2019级)学业的张店区户籍的学生。

(2)区外户籍招生报名对象:张店区外户籍人员同住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出生日期为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适龄儿童)、初中起始年级学习的学生。

4. 招生流程

(1)网上预报名时间(因张店区中小学新生数量较多,设置网上预报名时间非常宽裕,为避免网络堵塞,可灵活选择时间报名)

I.小学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9:00起至7月25日17:00止。

II.初中网上预报名时间:2025年7月22日9:00起至7月25日17:00止。

(2)网上预报名方式:手机下载“爱山东”APP(下载及使用方法、报名流程见附件1),以学生父母一方(若拟使用其中一方监护人所具备的房产等相关条件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该监护人的信息注册、登录、填报,以便于关联、核验)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资料注册并登录“义务教育招生”张店入口,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审核:网上报名后数据共享信息成功的学生将不需要进行现场审核。受相关部门数据影响信息核验未成功的学生于2025年7月25日—7月26日8:00—17:00到相应学校(平台提示的学校)现场报名审核。

张店区内户籍学生现场审核需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房产证(已交房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有效证件)。山东省外小学完成五年级(含六三制小学完成六年级)学业需升入初中的外转入学生还需提供原就读小学的学籍资料。

张店区外户籍学生现场审核需提供的资料有:户口簿、房产证(已交房但房产证未办理的出具购房合同、购房票据及入住资料或其他有效证件)或夫妻双方至少一方截至2025年8月31日满半年的有效居住佐证材料(淄博市内其他区县户籍无法办理居住证可提供:房产资料或满足条件的租赁合同公证书或满足条件的公房租赁证等)、夫妻双方至少一方由单位缴纳的截至2025年8月31日满半年的张店区社保缴纳记录或截至2025年8月31日满半年的张店区个体营业执照(公司证照)。

平台所有报名信息由相应学校逐一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点击审核通过并在备注中做好标注;对于需要进一步核实的点击驳回并在备注中注明原因。家长可于2025年8月2日9:00起至8月3日17:00止登录报名平台查询报名审核结果。被驳回的学生家长根据提示或入学要求于2025年8月2日至8月4日8:00-17:00到相应学校(平台提示的学校)现场补审。现场补审通过的由审核学校在平台修改,平台上未报名的由审核学校审核通过后添加至平台。

(4)报到:符合入学条件的学生于8月20日9:00至8月22日17:00登录“爱山东”APP“义务教育招生”张店区入口查看录取情况(建议做好截图),根据提示时间到学校报到。

5. 张店区内户籍学生延缓入学办理

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办理延缓入学的张店区户籍的适龄儿童,于2025年7月25日-7月26日8:00-17:00到相应片区小学领取《张店区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并提交区县级以上医院相关证明材料,按要求提交办理。已提交办理延缓入学手续的延缓期限内不参与报名。片区小学收齐资料后于开学前到基础教育科审批并通知相关家长。

6. 张店区外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后待遇

对符合入学条件的张店区外户籍人员子女统筹安排到相应学校就读。入学后实行混合编班,义务教育段期间各项收费及待遇与本地学生完全相同。接受完义务教育后涉及中考等相关事宜以当年政策为准。

(二)民办学校招生入学工作

根据《2025年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进行。

(三)特殊教育招生入学工作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或远程教育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张店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继续招收张店区户籍的义务教育段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一年级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并积极做好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的学龄前康复训练和高中段职业教育。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根据学校报名要求,持户口簿等相关资料于2025年7月29日—7月30日8:00-17:00到张店区特殊教育中心学校(张店区西二路45号)报名,由残疾儿童、少年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其进行检测评估(认知、语言、运动、心理、情绪、行为及生活适应能力),并结合医疗专业机构的检测结果提出适合残疾儿童少年的教育安置建议。

(四)控辍保学工作

落实控辍保学制度,完善控辍保学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比对机制,防止学生辍学,努力实现失学、辍学适龄儿童由“动态清零”转向“常态清零”。留守儿童、少年入学报名时,各校要全面建立学生档案,将父母外出务工情况和监护人变化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准确掌握留守儿童、少年信息,有针对性地开展管理服务工作。


三、相关说明

1.张店区义务教育段招生以2025年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制定、公布的招生工作实施意见、划片方案为准。

2.张店区户籍(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均为张店区户籍)的学生以房产地址为准划片入学,划片入学的房产须为住宅并交房,未交付使用的房产或非住宅性质的房产不作为划片入学的房产条件。其他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房产界定将继续沿用以往政策。

3.父母均为张店区户籍,子女户籍与父母均不在一起的,以学生父母户籍、住址为准。父母离异且子女户籍与抚养权人不在一起的,以抚养权人户籍、住址为准;父母双方无抚养能力,可提供有效证据材料,随其他法定抚养权人办理入学报名手续。

4.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在张店区确无自己住房,户籍一直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且满5年以上(以2025年8月31日为界)并与其长期同住,学生可按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住房划片入学。仅有张店区户籍但无张店区房产或户籍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不满5年的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5.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名下没有独立房产只有共有房产,学生父母及其未成年子女所占房产比例大于等于总房产比例51%的,可以此房产为准划片入学;房产证未标注共有人所占房产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打印的第一个所有人名字为准审核入学条件;若全家(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名下确无其它住房只有共有房产,但达不到共有房产划片入学条件的,由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统一调剂安排。

6.因城建工程由政府统一安排迁居的,签署了拆迁安置协议(未进行货币化补偿)的张店区户籍住户子女,还迁房未交付使用的可按照拆迁前房址划片入学,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户籍、拆迁安置协议等材料;还迁房已交付使用的按照已还迁房位置进行划片,报名时家长需提供户籍、还房后的房产资料等材料。

7.张店区户籍,新建、改建、插建住宅小区已交房的业户,其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初中学习的,到开发商处登记,由开发商提前与区教育和体育局进行对接,区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8.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等优抚对象及高层次人才子女等其他优待对象,按照有关规定落实政策。

9.原户籍在张店区,后划转到经开区、先创区的相关区域2025年秋季招生时将继续按照外区县户籍对待(位于昌国路以北的原属张店区后划转到经开区的大产权住宅住户,若户籍为张店区或户籍已落在所购住房上的继续享受原划片政策)。

10.对提供假户籍、假房产材料或不如实填写相关信息等弄虚作假及拒不提供相关材料的学生,取消正常划片入学资格,区内户籍学生在招生工作结束后按调剂生处理,区外户籍学生不予安排。学生入学后查出弄虚作假行为的,区外户籍学生须转回户籍所在地就读,区内户籍学生安排回原划片入学学校就读,若原划片学校已无法容纳则按调剂处理。各小学、初中学校每年对学生户口簿、房产证审核一次,符合学校片区招生条件的方可享受片区入学的相关政策,若户籍变更到区外或房产变更不在学校学区范围的,按转学处理。

11.进一步完善违规违纪举报和申诉受理机制,依法依纪查处招生入学工作过程中的违规违纪行为。对于造成不良影响或不良后果的学校,视情节轻重给予约谈、通报批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等处罚。

12.请及时关注“张店教体”微信公众号,了解相关入学政策及要求、流程。如有不明事宜,可拨打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电话2869980、2150126、2150650、2187010问询,也可到和平路19号区教育和体育局基础教育科现场问询(大门西侧办公楼一楼)。


其他未尽事宜,以区教育和体育局解释为准。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5年7月15日


附件:

1.张店区2025年中小学招生网上报名流程


2025年张店区中小学网上报名可采取手机下载“爱山东”APP报名。

1.“爱山东”APP下载安装。

扫描二维码下载“爱山东”APP或通过手机“应用市场”,搜索“爱山东”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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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注册账号

安装完成后,打开“爱山东”APP,逐步点击【我的】-【请登录】-【注册】,使用手机号+短信验证码注册账户(若拟使用其中一方监护人所具备的相关条件进行报名,建议使用该监护人的信息注册、登陆、填报,以便于关联、核验)。

3.完成账户实名认证

点击进入【我的】页面最上方个人信息板块,点击【用户认证】,根据提示逐步完成实名认证,达到L4级别。

4.在“爱山东”APP首页,选择“义务教育招生”。

5.进入中小学报名入学端口,选择“淄博市”-“张店区”。

6.进入张店区中小学报名入学端口选择相应的报名入口。


2.张店区小学划片示意图


3.张店区初中划片示意图


受微信公众平台图片大小限制,如需中小学划片高清示意图请通过以下地址进行下载:

2025张店区中小学招生划片示意图(百度网盘)

下载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7gwNsQcKzT3SyXumM-sdXg?pwd=2025

提取码: 2025

(微信或者百度网盘扫描上图二维码,即可下载高清图片)


关于淄博高新区2025年

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切实做好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等法律法规及教育部、省教育厅、市教育局关于做好义务教育段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高新区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政务公开原则。将招生政策、时间安排、片区范围等向社会公开,提高招生工作的透明度,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二)坚持按户籍所在地相对就近、统筹兼顾、免试入学的原则进行公办学校招生。根据高新区学校位置、办学规模、住宅分布、生源数量等因素综合确定各义务教育段公办学校的片区范围,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按照审定的招生范围、招生计划招生。

(三)坚持教育便民、一网通办的原则。为推进教育便民服务工作,2025年通过中小学网上报名系统实现招生入学工作“一网通办”,家长登录“爱山东”APP,通过义务教育招生平台进行网上入学信息登记,对于网上报名后数据共享信息成功的学生无需再进行现场审核,实行一次办好。因数据共享信息不成功或继续希望到现场报名的,提供线下报名服务,家长可到线下报名点进行报名审核。报名华侨城学校初中部的学生需通过线下进行报名。


二、公办学校招生

(一)入学条件及安置办法

2025年小学一年级招收2018年9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初中一年级招收2025年完成小学2020级(或六三制2019级)学业的高新区户籍学生。非高新区户籍人员子女到高新区公办中小学就读,还应满足以下条件:于2025年3月1日前,监护人一方具有高新区合法稳定住所并在高新区合法稳定就业。

在规定时间不符合入学条件的,一律回户籍所在地入学。


(二)招生流程

1. 网上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9:00—7月24日17:00。

2. 网上报名方式:手机下载“爱山东”APP,通过首页“入学报名”入口,选择淄博市-高新区。以学生父母一方(划片使用房产所有人)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资料注册并登录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平台,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3. 报名华侨城学校初中部:报名学生无需进行网上报名,线下至华侨城学校报名,报名时间:2025年7月21日—7月24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

4. 审核:平台所有报名信息由审核学校逐一审核,家长可于7月25日-26日登录报名平台查询审核结果,审核结果为“审核通过”的学生不需要再进行现场审核。受相关部门数据影响信息核验未成功的学生可于2025年7月27日—7月28日到线下报名点现场审核,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受理入学申请。

进一步简化线下报名材料审核,高新区户籍学生只需提供户口簿、出生证、监护人房产证或不动产证(2025年6月30日前已交房,但未办理不动产证的新建小区,出具购房合同和水电、燃气费、物业费等入住证明材料,2025年6月30日前未交房的房产,不作为入学依据)原件及1份复印件。

非高新区户籍学生只需提供户口簿、出生证、监护人房产证或2025年3月1日前办理的居住证(淄博市内五区户籍无法办理居住证可提供派出所租房居住的备案登记表复印件或租房合同、水电、物业费单据等其他在高新区居住的证明材料)、至少一方监护人在高新区单位工作的有效劳动合同及保险缴纳材料或高新区个体营业执照原件及1份复印件(劳动合同签订日期、保险缴纳起始日期或营业执照登记日期在2025年3月1日前)。在相应报名点报名只作入学资格审查,报名信息汇总后由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基教科统筹安排。

5. 报到:8月25日—8月26日家长可登录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平台查看分配学校及到校报到时间,学生根据报到时间和报到须知到相应学校报到。

6. 高新区户籍学生延缓入学办理: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办理延缓入学的高新区户籍适龄儿童,于7月27日—28日到就近学校咨询点领取《高新区适龄儿童延缓入学申请表》,家长或监护人填写并出具相关材料(户口本、2025年区级以上综合医院的诊断、病历和相关单据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各学校咨询点审核确认后办理。

7. 特殊教育招生工作: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依托淄博市特殊教育中心(四宝山办事处宝鑫路10号)招收高新区户籍、符合随迁子女入学条件的非高新区户籍的残疾儿童、少年。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安排轻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中、重度残疾儿童协助安排至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不能到学校就读的实施送教上门服务,多种方式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监护人7月15日至7月20日期间,通过《2025年高新区特殊教育评估报名登记表》提交报名信息,在由残疾儿童入学鉴定和咨询委员会对其进行检测评估(认知、语言、运动、心理、情绪、行为及生活适应能力)后,结合医疗专业机构的检测结果进行教育安置。具体评估时间、地点以电话通知为准。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持户口簿、残疾证、居住材料、务工材料、康复材料等于通知时间进行评估鉴定,无需通过“爱山东”APP重复报名。

8. 高新区户籍学生调剂原则: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将根据报名人数、学校招生规模科学分析各学校生源状况,当报名学生数超出划片学校学位数需要调剂学生时,调剂的先后顺序为无房者、非小家庭共有房产者、学生户籍迁入日期晚者。逾期报名或放弃民办学校录取资格转入公办学校学习的学生,由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基教科统一调剂安排入学。

9. 非高新区户籍人员子女安置办法:符合条件的非高新区户籍人员子女根据全区教育资源情况和提供的居住情况、房产类型、房产证日期、居住证地址等因素统筹安排入学,不参与划片。

(三)2025年招生片区调整

1. 初中调整:华侨城小学改名为华侨城学校,增设初中部。招生范围为鲁泰大道以南、张桓路以西的高新区区域,华侨城学校初中部与第一中学实行双选,超出招生规模,分梯队摇号录取。

2. 小学调整:第七小学合校至第八小学,第八小学招生范围调整为傅山村、大河南村、北河南村、卫固村、太平村、南岭村、北岭村、东尹村、西尹村、孙庄社区、小寨村。

高新区其他中小学招生划片与2024年保持一致,不作调整。


三、民办学校招生

根据《关于淄博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段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方案》进行。


四、报名注意事项

1. 高新区义务教育段招生政策以高新区官方平台(淄博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政府网站“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高新区各中小学微信公众号)发布的政策为准,其他渠道获取的招生政策信息不作为入学依据。

2. 按照学生法定监护人(一般是父母)在高新区的已实现交房入住的大产权房确定所在的学校片区。法定监护人不是学生父母的,应出具法院的判决书等认定材料;未交付使用的房产或商铺、商业用房、储藏室、车库、工业用房等非住宅用房(含商业公寓)不作为学生入学依据;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名下无独立房产只有共有房产的,房产证标注了共有人所占比例的,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所占比例不小于51%,可以此房产为入学依据;未标注比例的,以“房屋产权所有人”栏目中打印的第一户主姓名为准。

3. 高新区户籍(学生及至少一名法定监护人均为高新区户口)的学生,以监护人已交房的房产地址为准划片入学。全家具有高新区户籍,子女与父母户口不一致的,按学生监护人户口、住址办理报名;高新区无房产的按照户口簿地址报名。父母离异的,法院判决(或双方协议)子女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入学由法定抚养人方(直接抚养人)提供入学材料。

4. 全家具有高新区户籍,学生父母及其所有未成年子女在高新区确无自己住房,户口在学生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处满5年以上(以2025年8月31日为界)并与其长期同住的,可将祖父、祖母或外祖父、外祖母住房作为入学依据。否则按照无房统筹调剂入学。

5. 高新区域内的新建、改建、插建住宅小区交房的业户,其子女达到入学年龄需进入小学、初中学习的,需由开发商提前与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进行对接,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将根据生源和教育资源分布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6. 资格审查贯穿招生全过程,通过查验资料、入户调查等方式核实入学资格。对弄虚作假或拒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出,取消分配资格,待招生结束后,区内户口按调剂生处理或不予安排处理。

7. 往年办理延缓入学手续今年入学的学生按照本意见重新参加报名。

8. 各小学、初中学校每年对学生入学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方可享受片区入学政策。

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山东省义务教育条例》有关要求,所有适龄儿童都要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对于未经批准,应入学而未入学、入学后又辍学的学生,其家长或监护人应在规定期限内送子女或被监护人入学,对拒不执行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10.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有关规定,进一步提高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巩固免疫屏障,保障学生身体健康,入学后将进行预防接种证查验,对于未接种和未全程接种国家免疫规划疫苗的学生要按照现行的《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规定的补种原则进行补种。

11. 凡报名入寄宿制学校寄宿学习的学生,入学时须向学校出示学生本人2025年5月1日以后区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一般性体格检查(含肝功化验)的体检证明,学校不得接收体检证明不适宜在校寄宿就读的学生寄宿。

12. 符合条件的非高新区户籍人员子女入学后,各项收费及待遇与本地学生完全相同。各小学、初中学校每年对学生条件进行审核,符合入学条件的方可持续享受入学片区就读政策。接受完义务教育段学习后,按当年的张店地区高中段学校招生政策确定是否在本地报考或回户籍所在地报考高中学校。

13. 学生应该在学校规定时间到学校报到和入学,特殊原因不能按时报到和入学的,应该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学校同意。无故不按时报到和入学的,区内户籍学生按调剂安排处理,区外户籍学生视为放弃高新区入学资格。

14. 落实各项教育优待政策。符合以下四种情况的可于7月28日前直接到高新区中小学招生办公室咨询报名。(1)现役军人、烈士、因公牺牲和病故的军人子女入学按照山东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执行。(2)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入学按照公安部、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执行。(3)消防救灾队伍人员子女入学按照应急管理部、教育部《关于做好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应急〔2019〕37号)执行。(4)市政府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和企业家等子女入学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优待。

15. 多孩家庭有同校就读需求的,将统筹区域内教育资源,在学校有空余学位的前提下,为同一家庭子女同学段同校就读、不同学段相对就近选择学校就读提供便利,家长携带报名材料于7月27日—28日到学校报名点提出申请。

16. 先创区户籍的中小学学生入学与高新区政策相同,监护人在高新区内有已交付使用的大产权房且意向在高新区入学的,以房划片入学。2025年秋季招生中,召口小学合校至北金小学,具体招生实施以《先创区2025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工作的实施意见》。

17. 招生期间,高新区教育和体育事业中心基教科负责相关政策的解释和说明,对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作出答复。咨询电话:0533-2341733,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举报电话:0533-2341696。


高新区2025年义务教育段学校招生现场报名点

学校 地址

高新区实验中学 淄博高新区中润大道299号

高新区第一中学 淄博高新区兰雁大道9号

高新区科学城实验中学 淄博高新区陶韵路与齐祥路交叉口

淄博第十一中学初中部 淄博高新区柳泉路北首119号

高新区华侨城学校 淄博高新区北西五路61号

高新区实验小学 淄博高新区魏北路16号

高新区第一小学 淄博高新区南营路125号

高新区第二小学 淄博高新区齐新大道1717号

高新区第三小学 淄博高新区裕民路与南石路路口

高新区第四小学 淄博高新区西五路与齐祥路路口西

高新区第五小学 淄博高新区春风路

高新区第六小学 淄博高新区尚庄路1号

高新区第八小学 淄博高新区傅山村

高新区第九小学 淄博高新区张桓路366号

先创区各学校均设报名点

责任编辑:李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