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寿枣庄分公司——以案说险如实告知不可忽视,诚信投保是关键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5-06-20 11:30:02原创

【案例简介】

2019年,客户李先生在投保我公司一款重大疾病保险时未如实告知自己患有慢性肝炎的病史。三年后,李先生被确诊为肝癌并向公司申请理赔。

经公司调查核实,李先生在投保前已患慢性肝炎多年,听销售人员讲解保险产品条款时非常动心,因此,在投保时故意隐瞒病史,严重影响了公司的承保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合同约定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公司依法做出拒赔并解除合同的决定。

【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规定: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合同的订立基于诚信原则,投保人的如实告知,有助于公司准确评估风险,确保保险市场的公平性。若投保人隐瞒重要信息,不仅会破坏保险行业的诚信环境,还可能影响自己和其他投保人的利益。

因此,投保人在投保时,务必如实填写健康状况、职业信息等内容,不可抱有侥幸心理。如有不确定某些情况是否需要告知的,可随时联系保险公司的客服人员或保险经纪人/顾问进行详细咨询。

【风险提示】

如实告知是保险合同成立的基础,也是保障保险消费者未来顺利理赔的关键。以下是投保时需注意的风险及建议:

一、不如实告知的主要风险

1.解除合同与拒赔风险:

若投保时隐瞒重要健康信息(如既往病史、体检异常等),且该信息足以影响承保决定,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并拒绝赔付,合同解除后,被保险人将失去保险保障,若健康状况已变化,可能难以重新投保。

2.保费损失风险:

若因故意未履行告知义务导致合同解除,公司可能不退还已交保费;若因重大过失未告知,可能仅退还保单现金价值。

3.再投保困难风险:

拒赔记录可能会对后续投保其他保险产品产生一定影响,具体需结合保险公司的核保结果进行评估。

4.法律纠纷风险:

如因未如实告知产生争议,双方可能需通过协商或法律途径解决,从而耗费额外的时间和精力。

二、注意事项及建议

1.遵循诚信原则:严格按照投保单(特别是健康告知问卷)要求填写,保险公司询问的内容(如职业、健康等情况)需如实回答。

2.保存告知记录:线下投保时,核对填写内容并保留纸质记录;线上投保时,确认电子告知信息准确并留存电子记录。

3.及时补充告知:若在投保后发现有遗漏的需告知事项,应立即联系保险公司进行补充告知。

4.警惕销售误导:勿轻信“无需告知”“两年后必赔”等不实承诺,一切以合同条款和亲笔签名为准。

5.寻求专业帮助:若健康状况比较复杂(如有多种疾病史、手术史等),建议咨询保险经纪人/顾问或专业律师,必要时可进行预核保。

保险的本质是风险共担与诚信履约,如实告知不仅是法定义务,更是消费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只有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保险合同,才能真正发挥风险保障的作用,让消费者获得长久的安心。

责任编辑:刘清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