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澜亭|救护车800公里收费2.8万,是否“合规”是关键

观澜亭 |  2025-06-18 16:56:05 原创

周学泽来源:大众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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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江西的唐先生向媒体反映,今年4月,他将身患重症的孩子从江西省儿童医院转运至上海某医院,800公里路程被“民营救护车”司机收费28000元,且没有说明价格明细,也未开具发票,甚至费用都是转入个人账户。因此,唐先生质疑这笔费用不合理。

“救护车800公里收费2.8万”,这则消息引发大家广泛关注和热议。本次事件中,家长面临“要命必须拿钱”的困境,或者说,“不拿钱可能没命”,因此引发广泛的同情。

第一,患者转运费用是否“合规”是关键。

救护车是守护生命的“白色天使”,承载着急救转运的重任,可这次事件却让人产生质疑和担心。江西省儿童医院的解释是,因为他们医院的救护车不能出省,120救护车无法转运带着呼吸机、ECMO等器械的病人。再加上需要连夜转运,所以医生在考虑到各方面原因后,联系到了民营医院南昌赣医医院有限公司的救护车。民营公司自负盈亏,因此,救护车在出救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如人工费、材料费、油费等,需要通过收费来补充在所难免。

图源:江西省医疗保障局

但行有行规,转运费用必须依据规则来。医疗作为医疗卫生事业的一部分,属于公共事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八条,政府在必要时可以对重要的公用事业价格和公益性服务价格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据笔者查阅江西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江西省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目录(2023年修订版)》的通知(赣医保字〔2023〕37号),江西的救护车收费主要是为了覆盖急救服务的成本,包括设备使用、医疗服务和人员费用等。根据此通知中综合医疗服务规定,救护车费(含来回里程,不含院前急救)3公里以内收取20元,3公里以外每超过1km加收3元/km、超过100km以上加收2.5元/km;22时―次日6时每km加收20%计价;过桥梁、公路通行费由患者另付。

市场上,如广东途安急救转运有限公司的跨省救护车服务,收费仅为每公里5-7元。即使是800公里以上的超长距离转运,也执行优惠费率,单价低至5元/公里。按此计算,800公里的基础费用应在4000元左右,即使加上医疗设备和医护人员费用,也远低于2.8万元。 

据报道,记者以病人家属身份致电江西南昌紧急救援中心,工作人员表示,南昌紧急救援中心对于救护车的服务价格是有明文规定的,现在从南昌转运至上海整体费用大概在11000元左右。“我们没有车型的区分,救护车长途收费是13元每公里,另加医生出诊费以及其他设备使用费用,没有其他额外费用。”民营收费虽允许上浮,但此次事件中,2.8万元仍超公立标准154%。目前,唐先生向江西省卫健部门投诉,有关方面当核实有关收费是否超标。

患者到达上海的医院。图源:钱江晚报

第二,患者转运收费没有事前明示,让人难以接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医疗服务作为生活消费的一部分,同样受该法保护。2024年7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显著方式标明商品的品名、价格和计价单位或者服务的项目、内容、价格和计价方法等信息,做到价签价目齐全、内容真实准确、标识清晰醒目。

在此患者转运事件中,医疗转运服务收费不够透明。

一是到底是属于公立医院服务还是民营服务不够清晰。转运过程中,车上所有医疗设备均来自江西省儿童医院,且该院医生护士全程陪同,这让唐先生一直误以为是“公家车”。事后投诉后,院方才解释,需要连夜转运,医生才帮忙联系了民营医院公司的救护车,还特别强调与这家民营公司没有任何关联。

二是转运收费项目没有明示。在患者一方质疑收费高时,对方保持沉默。司机确认目的地和患儿病情后,直接报出了转运费用——28000元。面对唐先生母亲的询问,司机对收费依据避而不答。

三是支付28000元后,不开发票。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经营者以收取预付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与消费者订立书面合同,约定商品或者服务的具体内容、价款或者费用、预付款退还方式、违约责任等事项。本次转运事件中,唐先生“通过微信向司机个人账户转账14000元预付款”,没有提到签订书面合同事宜。

医疗救护和每个人都息息相关。在我国,救护车的派出单位通常是公立或私立医院。公立医院虽然享有一定的财政拨款,但通常是差额拨款,民营医院则是自负盈亏。一方面救死扶伤是医院的天职,一方面也要营收,在这种情况下,怎么既尊重有关规定,又照顾到市场,是一个难题,但无论怎样,都必须以病人为中心。

本次事件中,孩子面临生命危险,必须转院,但转运费用又十分高昂,家长没法做选择题,只能接受,而医疗服务收费项目又不明示,给人“趁人之危”的感觉,这是本次患者转运让人难以接受的地方。

(大众新闻记者 周学泽)

责任编辑:张誉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