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蓝”守护“生态绿” 警民携手护送小动物回家
速览淄博 | 2025-06-16 14:29:41 原创
任灵芝 来源:大众新闻·鲁中晨报
保护野生动物对维护生态平衡、人与自然和谐共存有着重要意义。近年来,淄博市公安局淄川分局始终倾力呵护绿水青山,全力筑牢生物多样性安全保护屏障,通过常态化开展普法宣传,设立野生动物救助绿色通道等措施,织密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近日,警民携手救助多只国家保护野生动物。
接连救助两只小动物
6月5日上午,淄川公安分局商城路派出所接到辖区市民刘女士求助称:在自家小区楼下捡到一只小猫头鹰。民警到达现场后,刘女士称早上出门的时候看到楼下有一只小猫头鹰,可能因受伤无法飞行。
民警详细查看小猫头鹰的伤情,并立即联系野生动物救助站,将小猫头鹰送过去,委托工作人员精心照料。根据2021年公布的《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猫头鹰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6月10日上午,淄川公安分局商城路派出所接到群众求助称:在路边发现一只陌生鸟类,无法飞行,求助民警。民警到现场后,和群众一起把小鸟装在纸箱里,并联系野生动物救助站送去救治。经了解,这只小鸟学名夜鹭,是“三有”保护鸟类(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 )。
猎隼幼鸟落难 警民携手暖心救助
近日,淄川公安分局龙泉派出所接到某村村民李先生求助称:发现一只疑似老鹰的小鸟,接到求助后民警立即赶往现场。
经了解,李先生称自己当天下午到附近山上散步时,发现一只黄灰色的小鸟躲在草丛中,过一会儿扑腾几下,奄奄一息,好像中暑了。李先生当即将这只小鸟捡起来拿回家中,端来凉开水给小鸟喂下,为了尽快让小鸟得到医治,李先生便向民警救助。
了解情况后,民警立即找来纸箱,将小鸟装到纸箱内,然后联系了野生动物救助站的工作人员,后在民警的护送下安全将小鸟送往野生动物救助站妥善安置。经野生动物救助站工作人员介绍,这只小鸟名为猎隼,属于国家二级保护动物。
野生动物是大自然的重要组成部分,保护野生动物是我们每个人的责任,如果大家在日常生活中发现受伤、受困或者疑似国家保护动物的野生动物,请及时与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联系,让我们携手做保护动物的暖心守护者,共建美丽生态家园。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 任灵芝 通讯员 孙孟德)
责任编辑:孙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