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推出“鲁质贷”,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大众新闻 王鹤颖 2025-05-16 19:06:38原创
近日,山东省市场监管局、山东省委金融办、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山东监管局、金融监管总局青岛监管局联合发文,引导金融机构运用质量融资增信手段,面向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推出以信用贷款为主的信贷产品和服务,助力企业将质量“软实力”转化为融资增信“硬实惠”,打造具有区域特色的“鲁质贷”质量融资增信品牌,更好服务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明确“鲁质贷”质量融资增信要素范围
对在质量信用、质量管理、质量品牌、质量基础、质量创新等五个方面具备相应能力、资质以及获得荣誉的山东省内企业,提供“鲁质贷”质量融资增信服务。
(一)质量信用要素。该要素主要涉及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在列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符合贷款银行信贷管理要求,3年内无因产品质量违法受到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的信息等情况。
(二)质量管理要素。该要素主要涉及企业导入先进卓越质量管理模式且获得政府质量奖或提名奖、入选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或培育企业等情况。
(三)质量品牌要素。该要素主要涉及企业的产品或服务入选“好品山东”品牌、获评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等情况。
(四)质量基础要素。该要素主要涉及企业承担省级以上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主导制定各类标准等情况;企业承担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企业检验检测能力获得CMA资质证书、CNAS实验室认可、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绿色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商品售后服务认证、国家及省级质检中心等情况。
(五)质量创新要素。该要素主要涉及企业获得有效专利和商标及省级以上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认定企业、专利奖获奖等情况,企业产品入选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等情况。
二、制定“鲁质贷”金融支持政策
(一)开发“鲁质贷”质量融资增信产品
“鲁质贷”是指将反映企业质量水平的无形资产转化为企业获得授信的有形资产,为质量信用良好、质量基础夯实、质量管理规范、质量品牌高端、质量创新突破的企业提供融资授信的一种创新型金融信贷产品。信贷资金主要用于支持企业加强产品研发、技术改造、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助力企业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进一步提升企业质量创新能力和发展活力。
(二)申请“鲁质贷”质量融资增信基本条件
1.山东省内经营状况和经济效益良好的企业。
2.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在列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符合贷款银行信贷管理要求。
3.近三年无安全生产、质量、环保、纳税等方面的违法行为处罚记录。
4.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具有较高质量管理水平,获得政府质量奖;
(2)重视质量品牌创建,获得省级以上质量品牌荣誉;
(3)重视质量基础设施建设,取得有影响的资质;
(4)重视质量创新工作,入选全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或承担省级以上质量创新平台建设。
(三)“鲁质贷”质量融资增信支持对象
“鲁质贷”产品主要分为鲁质贷1、鲁质贷2、鲁质贷3三类,合作银行依据“鲁质贷”产品类型为企业提供“一户一策”专业化授信服务。金融机构可以按照质量融资增信要素水平,设计“鲁质贷”系列信贷产品,相关政策重点向中小微企业倾斜。三类鲁质贷支持对象如下:
1.鲁质贷1支持对象。获评中国质量奖或提名奖企业,入选质量强国建设领军企业或培育企业,产品入选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企业;承担国际/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企业,主导制定国际、国家、行业标准企业,获评中国标准创新贡献奖企业,承担国家级标准化试点项目、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国家标准验证点企业;承担国家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全国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企业;承担国家级质检中心企业;国家专利产业化样板企业及培育企业、国家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获得专利密集型产品认定企业、中国专利奖获奖企业。
2.鲁质贷2支持对象。获评省长质量奖或提名奖企业,产品或服务入选“好品山东”品牌企业,获评山东省高端品牌培育企业,产品入选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目录企业;承担省级专业标准化技术组织秘书处企业,主导制定地方标准企业;承担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计量技术委员会秘书处企业;获评同线同标同质企业,获得CMA资质证书、CNAS实验室认可、绿色产品认证、节能产品认证、有机产品认证、商品售后服务认证企业,承担省级质检中心企业;纳入我省梯次培育的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专利密集型产品备案企业。
3.鲁质贷3支持对象。获评市长/县长质量奖或提名奖企业;获评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企业;拥有有效专利、商标的企业,以及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用标企业。
(四)界定“鲁质贷”质量融资增信支持内容
对符合授信条件的企业,按照市场化、法治化的原则,金融机构以信用方式为主给予企业贷款支持,贷款利率可参照金融机构新发放企业贷款加权平均利率。金融机构可以依据“鲁质贷”类型建立数据模型,结合企业类型、经营规模、风险状况、贷款用途等情况计算贷款额度,给予梯次贷款授信额度,为企业提供“一户一策”专业化授信服务,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高质量发展。
三、落实“鲁质贷”质量融资增信重点任务
(一)推动信息共建共享。建立健全企业质量要素信息共建共享协同机制。市场监管部门向金融机构提供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的有效查询核验渠道。金融机构依据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及时掌握企业质量信用状况,开展质量融资增信服务,降低金融机构信息收集成本和贷款审核压力。
(二)构建综合评价体系。金融机构围绕质量融资增信企业信息,积极对接企业融资需求,深入挖掘和利用企业质量要素信息,结合本机构企业授信评估体系建立多维度质量融资增信综合评价体系,将其纳入信贷评价和风险管理模型,提高质量融资增信评价能力。
(三)提升办理服务水平。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发挥融资信贷的补充作用,开发相关产品和服务,制定相应的质量融资增信业务管理办法,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程度。支持金融机构运用大数据等数字化信息化手段开展信贷流程再造和业务创新,提高金融需求响应及审批办理速度,为企业提供更加便捷多样的质量融资增信服务,确保信贷资金快速落地。
(四)打造特色金融品牌。发挥品牌引领带动作用,着力打造具有省域特色的“鲁质贷”质量融资增信公共服务品牌。支持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机构根据区域质量发展特色和融资产品特点,推出区域范围内的质量融资增信配套子品牌或同类型质量金融产品。支持金融机构针对获贷企业,依据质量融资增信要素满足情况、信用状况、还款能力、贷款用途,为其量身定制融资产品,明确授信额度、贷款利率、担保方式等,同时在贷款利率、融资期限、还款方式等方面体现优惠。
(五)积极加强风险防控。金融机构要建立健全质量融资增信风险管理制度,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处置。要运用企业信息、公共信用等数据交叉验证,有效防范发生套取和挪用风险。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要根据金融机构需要,及时更新企业的质量融资增信数据。通过联合惩戒等方式,打击恶意逃废债务行为,积极支持金融机构依法依规开展质量融资增信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
四、提升“鲁质贷”质量融资增信服务质效
(一)融资申请数字化。各市、县(市、区)市场监管部门结合质量要素提供“鲁质贷”企业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并定期更新。金融机构要明确服务专员,积极对接企业融资需求,为企业提供“鲁质贷”融资业务政策咨询,制定相应融资计划,指导企业登录山东省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暨省级征信平台(鲁融通)申请“鲁质贷”业务,实现银企精准匹配。
(二)融资审批便捷化。金融机构按照规范程序和相关要求,对提出融资申请的企业开展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经评估认为风险可控的,按照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开展贷款审批,对于质量信用良好的企业,开通绿色审批通道,缩短审批时限与通过审批的企业签署“鲁质贷”融资合同,确定融资成交信息并约定融资回款账户等。金融机构根据“鲁质贷”融资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授信企业开展融资服务,提高贷款发放效率和服务便利程度,并将融资成交信息反馈给所在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
(三)融资管理规范化。金融机构要加强“鲁质贷”贷后管理,实时动态跟踪企业经营状况、风险水平和质量要素信息变化,做好信贷资金用途管理和真实性查验。市场监管部门要做好企业质量融资增信要素信息的日常维护、核实、更新。各市市场监管部门会同地方有关部门汇总本地区数据,适时向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报送“鲁质贷”推进情况。
(四)加强配套政策支持。各级有关部门要制定相关政策,积极推动将质量融资增信业务纳入政府性融资担保范围,纳入质量强企强链强县建设一体推进。开展质量融资增信有关标准研制,规范质量要素内容和业务流程,提高“鲁质贷”融资业务成效。
(大众新闻记者 王鹤颖)
责任编辑:张西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