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季休渔期,守护好沿海治安秩序稳定
地方法治 | 2025-05-13 18:10:32
又到一年一度的伏季休渔期,为守护好伏季休渔期间的沿海治安秩序,及时发现掌握违法线索,青岛市公安局海岸警察支队在休渔期组织警力开展沿海治安清查,提高沿海一线见警率,强化休渔管理严密岸线管控,确保宣传教育到位、巡防管控到位、联动协作到位。
海岸警察支队崂山大队
在日常工作中,崂山大队民警依托码头警务室阵地优势,利用 “青船E码通” 平台方便快捷的优势,加强休渔期相关法规的宣传教育,同步印发风险提示手册,明确休渔期禁止行为、违规后果及报警渠道,引导渔船民自觉守法。遇到有实际困难的渔船民,民警会主动靠前,建立问题台账,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共同解决,推动管理与服务有机融合,切实保障渔船民合法权益。
海岸警察支队城阳大队
为筑牢伏季休渔安全生产防线,城阳大队民警联合多部门组织召开“红岛街道2025年伏季休渔安全生产培训会”。培训中,民警围绕涉海法律法规、渔业资源保护、执法监管等核心内容展开深入讲解,结合近年来非法捕捞、违规船舶管理等典型案例进行抽丝剥茧式分析,以真实案例敲响安全警钟。通过以案释法、以案促改,进一步强化船东、船长的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切实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为伏季休渔工作平稳有序开展奠定坚实基础。
海岸警察支队黄岛大队
黄岛大队民警以基础信息排查和禁渔期专项宣传为抓手,构建 "动态排查 + 精准宣教" 双轮驱动模式。一方面,对渔港码头和船舶进行基础信息统计,聚焦船舶档案、从业人员信息、涉海设施等关键要素,通过 "全面核查 + 重点回访" 机制,确保数据动态更新。另一方面,结合禁渔期政策宣传,采取入户走访、集中宣讲、案例警示等多元化宣教方式,深入普及渔业资源保护法规,同步搭建群众线索反馈渠道,全面搜集涉渔违法犯罪线索,形成群防群治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海洋生态安全与渔业生产秩序。
普法小课堂
休渔期(又称“伏季休渔”)是国家通过法律规定的禁捕时段,旨在避开鱼类繁殖和幼鱼生长的关键期(夏季),减少捕捞压力,促进资源恢复。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休渔期为:5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条规定,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
另使用禁用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的,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将没收渔获物和非法所得,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的,地方渔业行政部门也将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
(青岛海岸警察)
责任编辑:李思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