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临近,日照发布重要提醒!

大众新闻·海报新闻    2025-04-29 09:09:30原创

  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提醒函

“五一”假期临近,我市即将迎来旅游旺季,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营造放心消费环境,现提醒如下:

一、严格遵守价格法律法规。各相关经营者请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加强价格自律,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自觉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经营者要做到标示醒目、字迹清晰、货签对位。经营者通过网络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应当通过网络页面,以文字、图像等方式进行明码标价。对以套餐形式销售商品的,在标明销售总价的同时,应当标明所含商品的品名、计价单位和数量。对另行收取服务性费用的,应当标示服务项目、价格及计价单位。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及其他价格信息;不得不标示或者弱化标识对消费者不利的价格条件;不得使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等价格欺诈行为。经营者进行价格比较的,标明的被比较价格信息应当真实准确;经营者没有合理理由,不得在折价、减价前临时显著提高标示价格并作为折价、减价计算基准;不得采用无依据或者无从比较的价格,作为折价、减价的计算基准或者被比较价格。

1.各旅游景区景点要严格落实门票价格及其优惠减免政策并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得设定歧视性价格政策,严禁通过各种违规形式变相提高门票价格。景区景点内商品零售网点、游乐设施、导游讲解等均应明码标价。

2.宾馆酒店、民宿、餐饮家政等服务行业要做好明码标价,不得拒绝或不履行价格承诺,应当在结算前向消费者出具结算清单,列明所消费的服务项目、价格以及总收费金额等信息。

3.餐饮经营者点菜单、价签或店内其他点菜工具对同一种类、同一规格菜品的标价应当统一,不得出现“两套菜单”“时令价”等模糊标价。店外揽客不得用虚假的低价诱导消费者进店。提供鲜活产品等价格变动频繁的商品不得使用“时价”等模糊语言标示,应当明确标明当日价格或当时价格。菜品酒水等不得使用欺骗性或者误导性的语言、文字、计量单位等诱导消费者进行交易。自制饮料要标明计量单位和价格。

4.宾馆、民宿等住宿场所提供客房用品收费的应标明收费范围、收费标准,提供洗涤订票等有偿服务的应标明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信息。住宿业经营者在网络预订平台上,不得设置显失公平的条款,在平台房源页面的显著位置标注退款政策,完整展示政策全文,不得使用“详见细则”等模糊表述,隐藏或淡化退款提示。建议设置与退订时间梯度相匹配的退款比例,对不可抗力因素(如天气因素、景区政策等)应设立特殊退款通道。

5.客运、公交、高速公路、出租车等交通行业经营者要严格执行国家票价政策并做好价格公示工作,严禁超过政府定价擅自涨价、价外加价等行为。机动车停车场要严格执行规定的收费标准。

三、规范促销禁止虚假宣传。

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或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宾馆、民宿等住宿经营场所发布的广告及线上平台营销页面客房描述图片等要与实际情况相符。通过商业广告、产品说明、销售推介、实物样品或者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优惠承诺的,应当履行承诺;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标明或者通过店堂告示等方式公开折价计算的具体办法,使促销活动真正惠及消费者。

四、切实加强行业自律。

行业协会和其他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引导企业合法经营,不得组织经营者串通涨价、联合涨价、操纵市场价格,共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五、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经营者不得无证无照经营、超范围经营;不得生产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不得使用超期未检、检定不合格或作弊计量器具;不得缺斤少两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在此,提醒广大游客在游览过程中,要果断拒绝未经同意的行程安排,以免影响旅行体验。购物时,要通过正规渠道选购质量安全的产品,自觉抵制“三无”产品。外出就餐或外卖点餐时,首选证照齐全、环境整洁及点餐量大、评价高的餐饮单位,食用生腌海鲜、凉菜等高风险菜品,注意食物性状味道有无异常。冷藏啤酒与海鲜同时食用可能刺激胃肠,尤其对肠胃较弱或初到异地的游客易引发腹泻,建议适当搭配温性食物(如姜茶、热汤)。对接受的服务和购买的商品,请妥善保存有关票据、聊天记录、网上支付截屏等证据材料,以备维权所需。

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对重点时段、重点商品和服务行为的监管,对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规范、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规问题,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欢迎广大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对相关经营户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若发现违法违规线索,请及时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东港区市场监管局:0633-7996315

岚山区市场监管局:0633-2618601

莒县市场监管局:0633-6206000

五莲县市场监管局:0633-5231887

日照市场监督管理局经开区分局:0633-8397339

日照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分局:0633-2227616

山海天旅游度假区市场监管局:0633-8316926

日照市市场监管局:0633-8787156

日照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8日

责任编辑:陈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