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获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

开放生产力 |  2025-03-28 15:56:46 原创

大众新闻客户端 孙源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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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税务总局近日联合发布《关于继续实施离岸贸易印花税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自2025年4月1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对注册在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等全国多个自贸试验区的企业,开展离岸转手买卖业务书立的买卖合同免征印花税,为山东自贸试验区离岸贸易发展再添政策动能。

根据通知,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定义为:居民企业从非居民企业购买货物并转售另一非居民企业,且货物未实际进出我国关境的交易。此前,作为中间商的境内离岸贸易企业在业务开展中与货物供应商、购买商等多方签订合同,需双向缴纳印花税。山东自贸试验区青岛片区作为我国北方重要的国际贸易枢纽,此次被纳入政策覆盖范围,将有效提升国际竞争力。

离岸贸易是开展国际贸易创新的重要内容。近年来,山东自贸试验区充分发挥制度创新优势,整合多方资源互补优势,出台《关于推动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加快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给予人才、税收、资金等方面支持,探索建立“政府政策引导+外管精准辅导+银行深度服务+平台全景验真+企业创新作为”的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工作机制。青岛片区出台《支持新型离岸国际贸易发展的若干意见》,落地新型离岸国际贸易综合服务平台,为政府监管、企业展业、银行结算便利化等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下一步,山东自贸试验区立足新政策窗口期,助力新型贸易产业能级跃升、枢纽网络拓展,打造“服务高地+产业聚集地”的协同发展格局,助力山东打造全国离岸贸易创新发展标杆。

(大众新闻记者 孙源泽)


责任编辑:王欣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