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州市人民检察院:“六个坚持”打造清廉机关

地方法治 |  2025-03-03 13:3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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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滕州市人民检察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紧紧围绕“创一流、争一等”工作目标,深耕机关清廉沃土,立足“思想铸廉、制度固廉、创新倡廉、活动兴廉、实践促廉、文化育廉”6项措施,持续开展清廉机关建设,全力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该院获评全省检察机关“无违纪违法无责任事故” 检察院建设表现突出单位,相关负责人在全市清廉机关建设专题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坚持“思想铸廉”,夯实清廉机关建设政治根基

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院党组把清廉机关建设作为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检、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研究制定《廉政机关建设实施方案》,进一步压紧压实责任。

充分运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三会一课”等形式,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常态化廉政学习。采用“线上+线下”方式,依托“灯塔-党建在线”等学习平台,夯实坚守初心、廉洁从检的政治根基。

坚持“制度固廉”,筑牢清廉机关建设刚性约束

每季度召开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会,传达上级部署要求,分析廉政建设形势,安排部署强化措施。

全面落实《关于执行“三个规定”等重大事项记录报告制度若干问题的工作细则》,常态化开展“三项规定”填报督察,坚决做到规范填报、应报尽报。制定并落实好廉政谈话制度,经常性开展廉政谈话,及时掌握干警思想动态,发现问题及时警示。抓实廉政风险防控,组织全体干警填写《政法干警自查事项报告表》,查找廉政风险点、提出针对性预防措施,提升全体干警廉政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

坚持“创新倡廉”,提升清廉机关建设成效

创造性实施“一案十查”风险点排查机制,即检察官同步审查办案程序是否违法、案件定性和法律适用是否准确、法律文书制作是否准确规范、是否有信访风险隐患、是否有司法人员违法违纪线索、是否有检察机关监督情形、是否需要司法救助、是否有阻碍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情形、完善治理检察建议的情形、是否有其他需关注的问题等10项情形。打破各部门之间的壁垒,以案件自查、案管质量评查为抓手,建立完善与新形势相适应的检察管理体制和检察权力制约机制,防范化解检察官被围猎、被腐蚀的风险。

坚持“活动兴廉”,丰富清廉机关建设活动形式

通过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教育活动,增强廉政建设的吸引力、感染力。

强化正面引领作用,组织干警学习英模人物先进事迹,开展2024年度法治人物,该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刘玲先进事例宣讲活动,不断强化榜样带动作用。充分利用“滕检青橙”青年理论学习小组平台,注重对青年干警开展廉政教育,组织新入职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开展青年干警廉政心得分享会。组织干警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枣庄市人民检察院清风馆、通报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做到警钟长鸣。

坚持“实践促廉”,推动清廉机关建设互融发展

坚持将党风廉政建设与检察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深入落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理念,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进一步推动干警依法规范履职。

深入开展专项行动,积极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在检察履职中强化廉洁意识和行为规范。加强机关效能检查监督,严格控制公务接待、出差、用车等公务经费支出。

坚持“文化育廉”,厚植清廉机关建设廉洁土壤

以争创“无违纪违法无责任事故”检察院建设为切入点,打造“线下线上”廉洁文化阵地。

在院党员教育实践中心打造廉政文化展厅,在机关内网开设廉政教育专栏,定期推送廉洁文化内容,多维度宣传新时代廉洁文化内涵,积极打造清廉机关,促使检察人员清廉从检、规范办案,通过宣传廉政典型、传播廉洁文化、大力弘扬正气,展示反腐成果,弘扬风清气正的检察机关廉政风尚。

(滕州检察)

责任编辑:李金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