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五个一”工作机制赋能高质效办案

地方法治 |  2025-02-28 22:08:58

微信扫码扫码下载客户端

最高检作出“一取消三不在”的决定后,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迅速落实“三个管理”部署要求,围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在坚持专人专职负责案件质量评查、专人专项负责数据核查、专人专岗负责流程监控的基础上,探索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即“一案一清单”、“一案一剖析”、“一季一讲评”、“一年一评优”和“一人一档案”,通过优化检察管理赋能高质效办案。

“一案一清单”

对所办理的每一起案件,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办案效果及诉讼监督等方面,开展包含办案人自查、部门核查、案管评查等三个环节的案件质量检查工作,形成自查、核查、评查清单,在监督案件质量的同时,通过三个环节的清单比对,对自查人、核查人、评查人的工作作风及能力进行评价,层层压实责任,提升干警的责任意识和质量意识。

“一案一剖析”

针对捕后不诉、撤回起诉、法院判决无罪和免予刑事处罚、不捕、不诉复议、复核案件、诉判不一致案件,以及刑事申诉、国家赔偿等重点案件开展逐案剖析,建立反向审视机制,查找问题,统一认识,规范司法行为,防止类似问题重复出现。

“一季一讲评”

坚持案件评查与质量讲评相结合,案管部门每季度开展一次集中讲评活动,结合本季度案件质量评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一讲评,面对面帮助办案人“把脉问诊”,共同推动高质效办案。

“一年一评优”

年底在全院开展“我最满意的案件”、“优秀法律文书”、“最佳庭审”等评选活动,并邀请“两代表一委员”、听证员、专家学者等参与,强化外部监督。通过优秀典型案例和法律文书等的示范引领作用,促进案件质效和队伍素能双提升。

“一人一档案”

为每名检察官建立业绩档案,将“一年一评优”等活动的开展情况作为正面清单,将案件自查、核查和评查清单以及流程监控、数据核查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作为负面清单,纳入检察官个人业绩档案,作为年底评先树优、晋职晋级等的重要参考依据,进一步激发每一名检察官高质效履职办案的责任和担当,在全院营造比学赶超良好氛围。

下一步,莱山区人民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院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完善检察管理制度,抓实“五个一”工作机制,以更优管理促进高质效办案,切实推动法律监督提质增效。

(烟台市莱山区人民检察院)

责任编辑:王相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