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新型储能在运规模达717.7万千瓦,超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
要闻 | 2025-01-10 14:04:09 原创
初磊来源:大众新闻·经济导报
1月10日上午,山东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省政府政策例行吹风会,对《健全完善新能源消纳体系机制促进能源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下称《若干措施》)进行解读。山东省能源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刘学军介绍了山东推动新型储能发展情况。
政策支持不断加力。先后出台《关于促进我省新型储能示范项目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关于支持长时储能试点应用的若干措施》等一批创新支持政策,在国内率先建立储能现货市场交易机制,力推新型储能快速发展。
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按照“建成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滚动推进储能项目建设。截至2024年底,全省新型储能在运规模达到717.7万千瓦,较2022年底增长了3.6倍,超前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
调度运行持续优化。创新储能自调度运行机制,开展配建储能转为独立储能试点,有效提升储能设施利用率。独立储能基本实现每日一充一放,等效运行小时数较周边省区平均水平高出30%以上。
技术路径多元创新。充分利用泰安、菏泽丰富岩盐矿资源,大力发展压缩空气储能。去年4月,全球规模最大压缩空气储能-中储国能肥城30万千瓦项目建成并网,世界最大的菏泽306万千瓦压缩空气储能基地正在开展前期工作。此外,飞轮储能、熔盐储热等新技术项目顺利落地,储能技术实现多元发展。
下一步,山东省能源局将强化政策引导,创新拓展新技术、新场景开发应用,提升储能设施利用和新能源消纳水平。
大力发展大规模集中式电化学储能。通过搭建储能容量租赁平台、支持租赁集中式储能的新能源项目优先纳入市场化名单、明确配建储能不得低于3万千瓦等一系列措施,提高储能规模化、集约化发展,解决配建储能建设散、规模小、利用率低等问题。
积极支持压缩空气等长时储能建设。通过优先列入项目库、建成后优先并网、提高容量折算比例等措施,推动压缩空气等长时储能发展。
持续推动储能行业有序发展。实施储能容量租赁评估评价,科学核定各类储能设施可租赁容量,实现储能经营主体有效对接。组织开展储能电站电力技术监督服务工作,加强储能系统全过程监督管理,提升储能电站安全运行水平。
(大众新闻·经济导报记者 初磊 实习生 禚亦秋 李子怡)
责任编辑:徐松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