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汽车不应该成为地下车库的“弃儿”
洋葱快评 | 2024-09-08 18:51:02
近日有网友反映,杭州萧山区雷迪森铂丽大饭店的地下车库,禁止新能源车停放,并且有保安在劝阻。据悉,杭州、宁波等地先后有酒店、建筑大厦禁止新能源车停地下车库,被拦车主称“感觉被歧视了”。有人担心不安全,有人担心没处停,新能源车从地库“劝退”,是否合理合法?
在节能减排、节能降碳大背景下,近年来我国新能源汽车增长迅猛。然而在一些城市新能源汽车却遭遇“停车难”。原因是出于消防安全考虑,部分商业场所地下车库禁止新能源汽车停放。
如果地上车位停满,地库禁止驶入,新能源汽车面临无处可停的处境,有被歧视的感觉。这既影响新能源汽车主的停车权益,还可能阻碍新能源汽车进一步普及,所以亟待消除障碍。
这些地库禁止新能源汽车停放似乎有点道理。一方面,迄今收到新能源汽车火灾事故报告1630余例,我国召回动力电池导致火灾风险新能源车44万辆。由于一些地下车库消防车进不来,一旦动力电池故障导致火灾,将给地库财产带来安全威胁。另一方面,一些物业公司以业主自行决定、授权为由拒绝。
相比新能源汽车庞大的存量,已经报告的火灾事故数量并不算恐怖。何况存在火灾风险的新能源汽车,我国能召回尽量召回,已尽力将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随着《关于进一步加强新能源汽车企业安全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发布,以及车企不断改进技术,新能源汽车日益安全。
针对近三年来国内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和火灾数量的统计计算发现,新能源汽车的火灾发生率从2021年的万分之1.85降低到了2023年的万分之0.96。与此同时,燃油车的起火率则在万分之1.5左右。整体来看,当前新能源汽车的起火率甚至低于燃油车。即以安全为由歧视新能源汽车的理由不能成立。
至于地下车库消防安全,也需要地库所有权方或经营方,根据新能源车不断增多趋势完善消防设施,在消防车不能进入地库的情况下,要通过增加其它消防设施和措施补齐短板。在新能源汽车起火率不断降低和地库消防设施完善的综合效应下,相信包括某些大厦业主在内的更多人会理解接纳新能源车。
从法律角度看,有律师指出,现行的法律法规并未明文禁止新能源车进入地下车库停放。对新能源汽车主来说,法无禁止皆可为;对地库经营者而言,法无授权不可禁止新能源车进入地库停放。总之,新能源汽车不该成为某些城市酒店大厦地库的“弃儿”,遭遇停车歧视,理应与其他机动车一视同仁。
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部分业主可能以此不同意新能源汽车进入地库停放,只能通过相关安全知识科普取得共识。
作者:丰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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