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院召开家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

法院 |  2024-08-29 11:4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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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山东高院召开家事审判工作新闻发布会。会上,山东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孙英通报了2023年山东法院家事审判工作情况,民一庭副庭长陈东强发布了家事审判典型案例。宣传处副处长傅德慧主持新闻发布会。

近年来,山东法院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牢固树立“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工作理念,依法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取得了显著成效。2023年5月,全国部分法院家事审判调研座谈会在青岛召开,最高人民法院对我省家事审判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

基本情况

(一)家事纠纷数量明显增长。近年来,山东法院家事案件数量始终高位运行,年均收案14万件左右,占同期民事一审案件总数的15%左右。2023年新收家事一审案件首次突破15万件,达157792件,同比增长21.67%。其中,增长较快的案由是:法定继承纠纷(增幅44.88%)、婚约财产纠纷(增幅34.5%)、遗嘱继承纠纷(增幅33.93%),同居关系子女抚养纠纷、赡养费纠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抚养费纠纷、离婚纠纷,增幅均在20%以上。

(二)离婚等传统家事纠纷占比高。离婚及离婚后财产纠纷、婚约财产纠纷、抚养、赡养、继承纠纷等传统家事纠纷是家事案件的主体,约占家事案件总数的96%。其中离婚纠纷案件体量最大,2023年新收离婚案件122283件,占家事案件总数的77.5%,有的地区这一比率达80%以上。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使得公众价值取向、生活习惯发生深刻变化,“闪婚闪离”占相当比例,加上生活、就业、子女教育等带来的压力,导致离婚案件数量居高不下。离婚案件中,当事人年龄主要集中在30-45岁之间,多数当事人上有老下有小,由此带来的未成年人抚养、老年人赡养等社会问题不容忽视。

(三)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家庭结构和婚姻观念变化,新类型案件不断出现。一是高价彩礼纠纷增多,在某些县区,尤其是农村地区,由于人口性别比例失调、攀比之风盛行等,“万紫千红一片绿”(10000张5元纸币、1000张百元纸币、若干张50元纸币)、“一动不动”(汽车和婚房)、“三斤三两”(三斤三两百元纸币)等“天价彩礼”问题突出,不仅给男方家庭带来沉重负担,更为双方婚姻埋下隐患。2023年,山东法院受理的婚约财产纠纷案件同比增长34.5%,增速位居家事案件第二位,如何认定彩礼性质、数额、能否返还及返还比例等,成为家事审判新课题。二是同居引发的析产及子女抚养、婚内夫妻财产分割、跨国婚姻、亲子关系、监护权、探望权、被继承人债务清偿、遗产管理等新类型纠纷也不断出现。

(四)老年人群体司法需求加大。随着我国社会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失能老人照顾、情感慰藉、财产处分等方面的司法需求日益增加。2023年,全省法院受理涉老年人赡养纠纷2084件,同比增长25.47%。赡养纠纷中,原被告双方均为老年人的案件占三成以上,“老养老”现象突出;近两成原告提出精神赡养诉请,甚至个别案件的原告仅要求赡养义务人履行探望义务;部分赡养义务人缺乏赡养能力,双方利益难以平衡;定期照顾、探望等精神赡养诉求难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实现,老年人权益保护面临新的挑战。

(五)多元解纷成效明显。近年来,山东法院积极推进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主动融入党委领导下的社会治理大格局,加强府院联动,推动家事领域多元解纷,与民政、公安、妇联、司法行政、街道社区等单位加强合作,努力构建司法、行政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新型家事纠纷综合协调机制,大量案件通过诉前调解等非诉解纷机制化解,家事案件在全部民事案件中的收案占比逐年下降。2023年,家事案件占民事一审案件总数的比例为12.42%,同比下降1.56个百分点;比2018年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工作全面推开前,下降了5.81个百分点(2018年占比18.23%)。

主要做法

(一)坚持政治引领,打造家事审判品牌。山东法院从维护社会大局和谐稳定、推进中国式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高度抓好家事审判工作,做实“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省法院组建家事审判指导团队,将党小组建在团队上,实行支部委员、党小组长、团队长“三合一”模式,推动党建和业务深度融合发展。泰安中院打造“党建+家事审判”品牌,两级法院共创建了“法徕事了”“肥常贴心”等15个融合品牌。威海中院打造“和合万家”家事审判品牌,将“和合”文化融入家事纠纷多元解纷,下好“融合、多元、先手、修复”四步棋。聊城中院打造“水城家和”家事审判品牌,为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滨州惠民法院孙武法庭助力前端治理,加强诉前调解,优化司法调解,形成“家事暖阳”特色品牌,在全国调解工作会议上作经验交流。

(二)坚持专业化审判,加强司法能力建设。山东法院高度重视家事审判队伍专业化建设,注重选任业务能力强、具有一定社会阅历、掌握相关社会学、教育学和心理学知识、善于做群众工作的法官从事家事审判工作,全省三级法院共设立各类家事审判专业机构和团队396个,配置“1+1+1+N”家事审判专业化团队(一名员额法官、一名法官助理、一名书记员、N名辅助人员:家事调解员、家事调查员、心理咨询师等)。省法院组建了由31名家事审判骨干组成的全省法院家事审判人才库,加强专家型领军人才和实务型业务人才培养。2023年,省法院举办家事疑难问题研讨会,围绕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继承编的新难问题进行研讨交流,统一裁判尺度。德州中院建立家事调查、调解、心理测试、疏导、情绪平复、家事回访、少年观护“七员”司法辅助团队,增强专业司法辅助力量。济南、烟台、聊城等地法院将家事审判机构专业化建设与人民法庭建设相结合,设置济南市中区陡沟法庭、烟台龙口新嘉法庭、聊城莘县燕店法庭等专业化家事法庭,陡沟法庭、燕店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新时代人民法庭建设案例,新嘉法庭实现了家事与未成年人案件集中审理。

(三)创新工作机制,深化家事审判改革成效。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坚持“和为贵、调为先、重修复、扶弱势”工作理念,持续创新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完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心理辅导干预、风险评估、家事调查、诉前调解、未成年人程序辅助人、案后回访、司法救助等一系列制度机制,打造情景式审判场所、推行柔性解纷理念,不断将优秀传统文化与人文理念融入家事审判过程中,家事改革成效得到进一步深化。济南中院设立继承案件诉前公证制度,将公证处纳入特邀调解组织名册,调解成功可申请出具公证文书。日照中院依托家事纠纷调解中心、家事纠纷缓冲室,构建诉前调解、心理疏导、家风宣教、情感修复“多维合一”的“一站式”解纷平台。菏泽中院总结出“三步”调解、“四心”工作、“五账”计算的“345”工作法,取得纠纷化解最大效能。潍坊奎文区法院建立家事纠纷“五色”分级预警处置机制,实现风险动态管控、跟踪防控。济宁嘉祥法院与妇联“嘉和家事纠纷调解委员会”开展诉调对接,组建拥有国家心理咨询师的调解员团队,持续探索诉前调解、多元解纷。2023年,在全省法院的共同努力下,诉前共化解家事纠纷59945件,化解成功率29.17%;诉中调撤95949件,调撤率达61.43%,呈持续上升态势。

(四)强化府院联动,构建社会共治格局。山东法院始终坚持党委领导,积极争取政府支持,推动三级法院普遍与地方政府相关部门建立家事审判方式和工作机制改革联席会议制度,与公安、民政、司法行政、妇联等部门分别建立反家暴、婚姻指导、人民调解、婚姻关系修复重建等协作联络机制,凝聚社会各方力量,促进家事纠纷有效化解。淄博中院联合妇联、综治、教体、乡镇、社区、村居组建专业化调解联盟,推动家事案件多元解纷。日照莒县法院与妇联成立“家事纠纷诉前调解中心”,实行“1名员额法官+1名书记员+28名志愿调解员”模式,打造集维权宣传、法律咨询、心理辅导、家事调解、诉调对接为一体的服务平台,经验做法被《人民法院报》报道。德州武城法院联合婚姻登记机关设立网格微法庭,引入专业调解力量利用离婚冷静期实质化解离婚纠纷。聊城临清法院选派家事法官入驻矛调中心,联动乡镇、妇联、民政、司法,形成纠纷化解合力。临沂蒙阴法院与行政村纵向联动、与妇联专项联动、与法律工作者专业联动,构建多元解纷机制,促进家事纠纷就地实质性化解。

(五)坚持重点保护,织密权益保护网。认真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注重对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保护,倡导男女平等、夫妻互相忠诚、尊老爱幼、和睦文明的社会主义婚姻家庭观。2023年,全省法院共发出涉未成年人司法建议183件,着力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泰安中院构建未成年人“三审合一”新机制,实现未成年人审判工作上下统一归口管理。东营中院落实“司法救助+”帮扶模式,对家庭经济困难的赡养纠纷案件,及时启动司法救助。济南槐荫区法院与妇联、团委、教体局合作,成立全市首家家庭教育指导站,采取口头教育(60余次)、庭审教育(40余次)、发放家庭教育履责告知书(30余次)、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2次)等多种方式对未成年人父母进行家庭教育指导。青岛崂山区法院联合妇联成立“崂山区妇女儿童维权联动工作站”,拓宽妇女、未成年人维权渠道。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家庭暴力问题,各地法院积极探索,充分发挥妇联、公安、民政等部门和社会组织的作用,逐步建立和完善反家暴联动机制,形成立体化反家暴工作格局。2023年全省法院依法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115件,呈逐年增长态势,有效预防和制止了家庭暴力,积极保障和服务平安山东建设。

(六)主动延伸服务,放大司法服务效能。充分发挥家事审判对家庭关系的诊断、修复和治疗作用,扎实做好判后延伸工作。对调解和好、涉子女抚养及家暴案件的当事人进行定期回访,跟踪修复家庭裂缝,努力做到案结事了政通人和。延伸家风宣教,将“法官寄语”与裁判文书相融合,加大释法、说理、传情力度,引导当事人珍惜情感、消除对立、换位思考。推进普法宣传,反对家庭暴力、抵制高额彩礼、倡导婚恋新风,开展“法庭开放日”活动,将庭审开成“法治教育课”。及时总结审判中发现的社会治理问题,有针对性加强调查研究,适时提出司法建议,发挥司法建议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泰安中院在微信公众号开辟“泰•和•事”家事审判专栏,定期通报家事审判典型案例、经验做法。日照中院在《山东法制报》《日照日报》等媒体以“教她维权”主题以案说法、普法释法,举办法律讲座,发放宣传材料,形成浓厚的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社会氛围。德州中院加大与当地政府及村级自治组织、矛调中心、妇联诉调对接,及时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司法建议或专项报告,不断融入社会治理新格局。

下一步工作举措

(一)强化源头治理,进一步完善家事纠纷多元解纷机制。从源头上减少诉讼增量”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强化与公安、司法行政、民政、妇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完善大调解服务网络。加强普法宣传教育,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真正做到“抓前端、治未病”,促进更多纠纷以非诉讼方式化解,形成“社会解纷在前、法院诉讼断后”的递进式矛盾纠纷分层过滤体系。

(二)强化能力建设,进一步提升家事审判司法能力。坚持问题导向,围绕共性多发问题,通过专题研讨、法官沙龙、业务培训、发改分析等方式,重点提高家事法官事实认定、证据采信、法律适用、矛盾化解能力,增强对家事审判工作规律把握的科学性、精准度,统一裁判标准。利用好“法答网”“人民法院案例库”,充分发挥全省家事审判人才库作用,全面提升家事审判队伍素质能力。

(三)强化实质解纷,进一步树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家事纠纷关系个人及家庭生活幸福,关系社会和谐稳定,深刻认识做好家事审判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树牢“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理念,用心用情“断好”关系民心向背的“家务事”。进一步转变家事审判理念,更加注重追求实质正义、修复家庭关系,由侧重审判效率向注重办案效果转变,兼顾财产利益保护与人格、安全、隐私、情感利益保护并重。进一步完善心理疏导、家事调查、家事调解、离婚冷静期、离婚证明书、离婚财产申报、家庭教育指导等制度,探索符合家事审判规律、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家事审判特别程序。严格贯彻落实未成人利益最大化原则,妥善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合法权益,促进家事纠纷实质性化解。

(四)强化法治宣传,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实现“审理一案、治理一片”,切实维护公序良俗,引领良好社会风尚。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运用庭审直播、巡回审判、发放宣传手册、拍摄普法视频、微电影等方式,弘扬中华民族传统家庭美德,倡导健康向上的婚恋观和家庭观,引导家庭成员正确履行家庭责任,传递家事审判正能量,推动家庭文明建设,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下一步,山东法院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走在前、挑大梁”的使命担当,推动家事审判工作高质量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强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刘一诺)

责任编辑:刘一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