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满18岁!无证驾驶酒后驾驶!

速览淄博 |  2024-08-20 17:52:08 原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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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淄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青大队查获一起无证酒后驾驶的违法行为,不成想这名驾驶人竟然还未成年。

8月19日下午2点31分许,高青交警大队城区勤务专班在田横路与田翟路路口设岗查纠交通违法行为中,发现一辆鲁CX****号小型汽车临近检查点时突然停车并试图掉头,这一行为引起了执勤民警的高度警惕,民警立即上前对该车进行检查。

执勤民警对该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其吹测值为6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询问中发现,该车驾驶人小明(化名)未满18周岁,涉嫌无证驾驶机动车。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其无证、酒驾等交通违法行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危害。

鉴于小明未满18周岁,民警通知其家长到交警队,责令家长对孩子加强监管教育,并依法对小明无证驾驶、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了相应处罚。

高青交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酒驾、醉驾、无证驾驶都属于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威胁自身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勿抱有侥幸心理以身试法。家长一定要加强对未成年的监管和教育,引导孩子树立良好的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文明守法出行。

(大众新闻·鲁中晨报记者贾亮 通讯员张跃峰)

责任编辑:李中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