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法院五年间审结各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7万余件
法院 | 2024-08-16 12:54:32
8月14日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举办新闻通报会,通报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判工作情况,并发布了十大典型案例,旨在展示济南法院在近年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取得的工作成效。会上,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李会德通报近五年全市法院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情况。
李会德介绍,2019年至2023年期间,济南法院共受理各类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31182件,审结27743件,调解、撤诉结案10914件,调撤率39.33%。该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一是受理案件数量占比较高。近五年来年均一审收案数5000余件,案件数量在民商事案件中占比较高。二是群体性诉讼较多。商品房购买主体多,交付集中,卖方的违约对于买方来说又是相同的情形,起诉时就会出现一个楼盘、一个小区众多买方起诉卖方的情形,相应产生一定数量的群体性诉讼。三是买方起诉占比大。受开发主体单一性及购房主体广泛性影响,业主作为原告起诉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占全部案件的83.97%。四是双方意见分歧较大。除部分纠纷在诉前调程序中以调解方式化解外,进入诉讼程序的案件因双方在案件事实、法律适用、处理结果等方面分歧较大,难以达成一致意见。
为解决在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济南法院持续优化审判模式,在商品房纠纷案件审理中引入示范诉讼模式,对涉诉人数众多、当事人诉讼利益同类商品房群体性案件,以人民法院发布公告,权利人申请登记的形式“一揽子”处理解决群体性诉讼。法院立案受理前全部导入诉前调解程序,未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转入集团诉讼程序进行审理,实现了类型化案件的高效解决。
此外,全市法院总结审判经验,统一裁判标准,进一步完善对下指导方式,常态化指导与重点案件跟进指导双管齐下,划分指导区域,细化指导责任,保证基层请示“事事有接应”“件件有答复”。
同时积极推进繁简分流,促进争议快速化解。济南法院结合商品房合同类案件数量大、情况不一的特点,实施“繁案精审”“简案快审”。对于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法律适用明确的案件由立案庭商品房纠纷速裁法官对案件独任、快速审理;对于疑难复杂、具有典型性意义、未纳入集团诉讼程序审理的类型化案件首案,由业务庭精审合议庭审理,作出示范性判决,对类案裁判形成指引和参照,再由速裁法官对其他类型化案件独任、快速审理。
为防范房地产市场风险隐患,持续强化府院联动,协同推进住建领域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工作,发挥住建领域矛盾纠纷防范化解工作合力。建立常态化沟通交流机制,建立规范化住建纠纷诉调对接机制,建立重大案事件通报预警机制。
李会德表示,下一步,全市法院将持续深化房地产纠纷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进一步优化房地产纠纷案件办理质效和办案效果,做实做细府院联动举措,提升综合治理效能,拓展司法服务半径,以高水平司法护航房地产领域高质量发展。
(大众新闻·齐鲁壹点 刘一诺 实习生 毛益翀)
责任编辑:刘一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