鬼火少年街头"翘头"炫技?菏泽交警:安排!
公安 | 2024-08-12 17: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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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到举报,在某短视频平台上有一个单县本地账号不定时发布一些驾驶电动车“翘头”“烧胎”等内容的视频,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大队接到举报后立即行动,民警通过对视频中的车辆特征进行分析迅速锁定嫌疑车辆,并对嫌疑车辆进行排查。
8月6日下午,民警在巡逻中发现了视频中的三辆嫌疑车辆停放在东顺大街路边的一台球厅门口,随后将驾驶人带回单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经询问,这三辆车的驾驶人分别叫刘某某、万某某和班某,三人分别通过网络购买了部分电动车改装件,对电机、控制器、电池、轮胎、刹车等部位进行了不同程度的改装,改装程度最低的一辆时速也能达到90km/h,最高的更是达到了150km/h。为了追求刺激,三人在路上做出“翘头”“烧胎”等危险动作,并发到网上进行炫耀。通过查询,三人驾驶的电车属于电动两轮轻便摩托车,需要有E驾驶证才能驾驶,而三人均未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最终,刘某某、万某某和班某三人均因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违法行为,分别被处以共计900元的罚款,车辆限期恢复原状。
(菏泽公安)
责任编辑:刘一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