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理工大学看似“拷贝”的通报何以受好评

洋葱快评 |  2024-07-25 17:5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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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员 王学钧


7月25日,山东理工大学就该校教师曹某被指欺骗女高中生感情一事发布情况通报。

通报称,关注到网上关于反映学校教师曹某有关问题信息后,学校高度重视,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经调查,曹某严重违反党纪校规和教师职业道德。经研究决定,给予曹某开除党籍处分,撤销行政职务,撤销其山东理工大学教师岗位任职资格,解除教师聘用合同。同时,按程序报请撤销其教师资格,并将问题线索依法反映给司法机关。

对涉事者曹某而言,这纯属咎由自取。作为一名大学教师,他婚内出轨一名女高中生,欺骗一个未成年人的感情,不只是品行不良,有悖师德,甚至已涉嫌违法犯罪。这样的人根本不配当老师,必须予以严惩。

按照《教育部关于高校教师师德失范行为处理的指导意见》,高校教师出现违反师德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或处分。情节较重应当给予处分的,还应根据《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降低岗位等级或撤职、开除,需要解除聘用合同的,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依据《教师资格条例》报请主管教育部门撤销其教师资格。是中共党员的,同时给予党纪处分。涉嫌违法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这个角度看,山东理工大学发布通报,宣布对涉事教师曹某给予开除党籍、撤销行政职务、解除聘用合同、撤销教师岗位任职资格等处分,只是做了一件该做的事。

值得指出的是,这则通报几乎完全“拷贝”了中国人民大学就该校教师王某某师德失范问题所发的通报。这种“拷贝”不仅是文本上的效仿,更是行动上的跟进。

“人民大学带了一个好头!”看到山东理工大学的通报,不少人跟帖点赞,并发出这样的感慨。在有些学校似乎更习惯于“捂盖子”“护犊子”的背景下,中国人民大学的做法的确让人眼前一亮。面对相关“控诉”,第一时间成立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迅速查明事实真相,并依法依规对涉事教师予以严惩,这为查处师德失范行为贡献了一个堪称经典的案例,树立了一个难以绕过的标杆。

当然,要想让这一案例成为一种惯例,让这一标杆成为一种标准,从而让山东理工大学这样的“跟进”成为一种“规定动作”,还得要强化细化相关制度,建立从快从严查处师德失范行为的常态化机制。否则,本该如此的从快从严可能就会沦为基于某种舆情的特事特办。舆情过后,一切照旧。

责任编辑:朱文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