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野县开展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
菏泽政协 2024-07-22 15:19:23
2023年以来,巨野县政协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广泛凝聚共识,创新民主监督形式,探索建立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机制(以下简称“衔接转化机制”),充分发挥政协提案和检察建议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公正司法、依法行政以及保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等方面的作用,更好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优质高效的监督保障,取得了积极成效。
巨野县政协召开党组和主席联席会议,审议《关于加强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的意见》
建章立制,加强组织领导。2023年4月,巨野县政协与巨野县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加强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的意见》,对衔接转化的重点领域、具体流程、跟进保障、督促落实等进行细化明确。县政协党组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成立分管领导牵头负责、部门负责人主抓落实的“政协+检察”工作专班,并明确专门负责同志联络协调,形成上下一体、内外联动的组织领导体系,为高效完成工作任务提供坚强组织保障。2023年5月16日,县政协与县检察院联合召开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座谈会,就衔接转化工作进行交流,结合政协与检察工作实际,建立起信息共享、备案梳理、双向转化、评估督导等协同机制。
巨野县政协主席魏宏峰安排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
深化协作,凝聚监督合力。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主要围绕具有社会影响大、群众普遍关注系列问题。包括每年政协全体会议结束后,经过提案审查认为可以同时转交县检察院依法监督的、提案办理成效不明显或提案人不满意的、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相关提案线索以及检察机关发出检察建议后,被监督主体整改未达预期成效的等。政协提案转化为检察建议的,转检察机关办理;检察建议转化为政协提案的,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后交有关承办单位办理。通过互相衔接转化,广泛凝聚共识,信息互通、优势互补,进一步提高提案、建议办理实效。县政协指定专人对提案进行梳理、筛选,对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或存在受侵害风险的,及时交检察机关办理。县检察院同步成立专门团队,负责移送线索的登记备案、分类管理、分析研判以及反馈回复,推动衔接转化工作规范高效开展。
2023年5月16日,县政协与县检察院召开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衔接转化工作座谈会
县政协委员参加公益诉讼检察开放日活动
双向发力,共同提质增效。聚焦中心大局,围绕“办实事、解难题”,切实做好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的整合。一是注重对政协委员提案、检察案件的深度研究分析,高质效推动两者互相转化。衔接转化机制实施以来,实现政协提案与检察建议相互转化5件。在办理督促挂车车船税追缴行政公益诉讼案中,针对挂车车船税税款流失、存在监管漏洞等问题,县检察院通过大数据赋能深挖监督线索,综合运用一体履职、府检联动、诉前磋商等方式督促行政机关依法追缴税款。该案最终转化为《关于加强车船税征收管理,守护国有财产安全的提案》,促成追回税款损失15万元,公安机关对涉嫌刑事犯罪立案侦查。二是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县政协积极组织委员参加“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检察建议公开宣告送达及“检察护企”“检护民生”等活动,2023年以来,县政协委员共参与17件刑事、公益诉讼案件的公开听证工作。县检察院在督促母婴室规范化建设工作中,发现辖区内母婴室建设不规范,侵害了妇女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在举行公开听证中,4名政协委员现场向涉案行政机关提出意见建议20余条,整改完毕后,政协委员及时参与整改情况“回头看”工作,联合开展实地走访调查,共同评估整改成效,确保受损公益得到有效保护。《督促整治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行政公益诉讼系列案件被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评为公益诉讼精品案例。为进一步推动全县范围内母婴室建设,2名政协委员联名提出《进一步加大全县范围内母婴室规范化建设》的提案,经相关承办单位认真办理,最终促成新建母婴室5处。三是聚焦民生痛点和治理难点,深化拓展“政协+检察”协同监督深度和广度。县政协委员先后提供公益诉讼线索2件,提供专业咨询10余次,参与调研工作3次。根据政协委员提出的《关于对我县畜禽粪污面源污染综合治理的提案》,县检察院开展畜禽养殖粪便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针对占用基本农田晾晒畜禽粪便产生的环境污染、基本农田非粮化问题,通过无人机拍照高质效固定证据,向行政机关及部分乡镇制发检察建议,促进60余亩基本农田恢复粮食种植。县检察院邀请政协委员深度参与“月子中心妇女权益保护专项行动”,对辖区内4家月子中心进行联合调查,针对新业态缺乏直接监管、经营中的食品安全、消防安全问题,召开公开听证会,并联合举行月子中心合规经营培训会,督促加强行业治理。
政协委员参与妇女权益保护——“月子中心”系列行政公益诉讼案听证会
县政协委员、检察官、人民监督员、听证员对母婴室建设开展跟踪问效
通过建立“衔接转化机制”,县政协与县检察深度协作、密切配合,探索出一条民主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的新路径,产生了一批富有成效且群众满意的公益保护成果。在具体工作之中,我们深刻体会到:
——凝聚共识,在思想上实现互融是基础。衔接转化机制是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创新探索,也是广泛凝聚共识、提高监督效能的有效实践。通过联动双方监督力量融合与高效衔接转化,能够更好地践行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形成凝聚监督合力、扩大监督规模、挖掘监督深度、强化监督质效的新格局,为更好保护公共利益拓展了新路径。
——突破局限,在优势上实现互补是保障。推行衔接转化机制,可以更好发挥政协委员联系各界群众的政治优势和检察机关的法律优势,能够有效破解政协民主监督刚性不足、检察建议信息来源不广、行政履职“越位缺位”或职责主体不明等困局,特别是对“行政弹性”问题和履职“边界模糊”问题的监督介入,能够更好推动行政部门履职尽责,促使行政效能不断优化。
——深度参与,在监督上实现互促是关键。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是全社会共同责任,需要各类治理主体和社会主体共同参与。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均属于国家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同时肩负着解决社会治理难题、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重要任务,具有功能上的一致性、作用上的同向性、目标上的靶向性。衔接转化机制的建立和运行,对民主监督和法律监督的融合进行了有益尝试。从实践效果看,更好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和治理效能。
下一步,巨野县将进一步加强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监督衔接工作,推动提案办理质量和检察建议办案质效双提升,实现政协民主监督与检察法律监督1+1>2的效果,在推动群众关切、社会关注的问题上发挥更大作用,更好服务和助推县域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责任编辑: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