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回音|腿关节病变患者能否使用第三卫生间?当地答复了
大众新闻客户端 郭由 2024-06-28 13:30:07原创
近日,一位外省游客在大众新闻客户端“领导留言板”反映:6月25日20时左右,在烟台市莱山区体育公园附近的公厕如厕时遭遇阻拦,本应为弱者提供方便的第三卫生间,不让65岁腿关节病变患者如厕为哪般?
据这位游客介绍,他在使用完厕所出来后,一位身着环卫制服的管理员问“为什么使用残疾人卫生间”,并且立即关闭了卫生间门。他表示该卫生间不是要为身体不方便者提供方便的吗?管理员却说:“我看你腿脚不是好好的吗。”
这位游客告诉记者,自己65岁了,是腿关节病变患者,行动上有所不便。但是,第三卫生间的如厕标准,必须是坐轮椅的患者方能使用的吗?并且,他感觉这位管理员的态度有待商榷。
据记者查询,2022年出台的《山东省城镇公共厕所无障碍设计导则》中,第三卫生间是指“用于协助老、幼及行动不便者使用的厕所间”。具体来说,“第三卫生间”就是为了解决一部分特殊对象如厕不便的问题,主要是指女儿协助老父亲,儿子协助老母亲,母亲协助小男孩,父亲协助小女孩等情况。另外,母婴和残障人士也同样可以使用。建设“第三卫生间”,有助于完善旅游公共服务设施,有助于体现“厕所革命”的人文关怀。
接着,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联系了该公厕管理方——烟台蓝天智慧物业发展有限公司。该公司相关人士表示,第三卫生间是为行动不便的人士设立,其中包括残障人士,也包括因其他原因行动不便的普通人,并非残障人士专用。并且,在其他厕位满员或排队时,若第三卫生间无残障人士使用,行动正常的普通人也可以临时使用。
对于这位游客的遭遇,该物业公司人士表示十分抱歉:“首先给用户带来不好的如厕体验,以及现场保洁人员对如厕者的言语冒犯,作为现场负责人,想跟当事人说一声:‘对不起!’”他还表示,莱山区有几处第三卫生间倾斜坡度较大,为如厕者安全考虑,他们之前有针对相关公厕保洁员做过培训,让保洁员夜间值班时提醒进入第三卫生间的如厕人员,注意安全,如果不是特殊情况可以引导如厕者进入其他卫生间。
带有坡度的第三卫生间现场图片
该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得知此事之后,第一时间对当日现场情况进行了解,保洁员承认当时说话语气不礼貌,不会表达,她说当时说完就后悔了,也想借此机会跟这位游客道歉。
针对此次事件,物业公司人士表示,按公司规定对保洁员进行口头警告一次,并作出相应处罚。在今后的员工培训工作中,他们将会对第三卫生间(残障间)存在的意义向全体员工宣导到位。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郭由)
责任编辑:金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