枣庄最美法官候选人 (6)韦春法:深耕主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大众新闻客户端 张环泽 2024-02-17 17:36:03
编者按: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讲好人民法官故事,展现新时代人民法官良好形象,教育引导全市法院干警持续增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水平,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枣庄市委宣传部、市法院决定在全市法院系统开展第一届“枣庄最美法官”选树宣传活动。即日起,大众新闻客户端枣庄频道推出第一届“枣庄最美法官”候选人事迹展播。
韦春法,男,汉族,中共党员,枣庄台儿庄人,1979年11月生,2009年进入法院工作,本科学历,现任薛城区人民法院邹坞人民法庭庭长、一级法官。
立足发展,服务中心大局
韦春法带领全庭始终秉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集中力量抓好审判主业,以公正高效的审判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营商环境。常态化开展法官进企业“一对一”活动,就企业相关法律问题开展专题座谈。落实“优流程、优职能、优服务”工作方案,建立涉企案件纠纷绿色通道,保护辖区范围内锂电相关产业,对涉诉企业审慎采取保全措施,保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探索人大代表与人民法庭携手联动机制,在邹坞法庭挂牌成立薛城区邹坞镇人大代表联络站,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参与涉企纠纷矛盾化解,邀请人大代表、行业协会、企业相关人员共同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企业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抵御能力。
他始终将调解工作作为矛盾化解的优先选项。在他的带领下,邹坞法庭探索出“调诉一体”办案模式,将聘任的3名特邀调解员全部纳入速裁团队管理,充实速裁团队力量,实行“1+1+3”,即1名法官1名助理3名调解员的大团队设置,压缩了办案周期,提高了办案效率。实行“诉调分流”及“繁简分流”,将适宜调解的民商事案件全部纳入诉前调解程序,由速裁团队集中办理。对调解成功的案件,引导当事人进入司法确认程序,实质性化解矛盾,调解不成功的案件及时进入诉讼程序,并完成送达地址确认、无争议事实证据及整理争议焦点“四固定”,实现调诉一体,诉前调解与精准分流有序对接。立足人民法庭调讼中心,对接镇(街)调讼室及村(居)调讼站,专业调解员与即时调解员开展联动,充分利用即时调解员熟悉社情民意的特点,对村镇网格中产生的纠纷苗头及时化解,防止矛盾升级衍生,并在即时调解员协助下解决送达难问题。
司法为民,守护公平正义
作为一名人民法官,他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他的带领下,邹坞法庭全体同志在办案过程中坚持依法办案,能动司法,当事人对判决有疑问的,主动开展判后答疑,对当事人提出的疑问依法认真解答,让当事人直观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他深知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意义,多次开展送法进社区活动。到邹坞镇庄头村开展“送法进乡村”普法活动,详细解读《民法典》中与村民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婚姻家庭、赡养继承等热点、难点问题,通过剖析典型案例,引导村民学法用法;进校园开展“远离事故、文明出行”专项普法活动,分别走进邹坞技校和邹坞五中,通过现场讲解、与互动等方式,从道路交通事故形成的原因、事故危害及发生事故后应如何处理等方面,教育广大师生遵守交通规则,远离事故,文明出行;深入辖区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重点宣传《劳动合同法》《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到某公司现场处理一起劳动纠纷案件,起到了现场普法的良好效果,为群众提供“面对面”“零距离”的法律服务。
凝聚合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
在邹坞法庭,同事们都亲切地称他“法哥”,这不仅仅是对他工作的认可,亦是对他作为团队领头人的肯定。工作中,他经常带领全庭干警对审判实践中常用和新颁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开展集中学习,鼓励干警充分利用零散时间阅读书籍,总结分享办案经验,持续提高业务能力,提升做好群众工作、化解矛盾纠纷能力。对于工作表现优异的同志,他给予表扬肯定,鼓励他们取得更大进步,对于工作中的短板和失误,他予以及时补救,对同志们遇到的困难,他及时做通思想工作,主动帮助解决问题。他以正直真诚的品质,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宽厚为人的胸襟,汇聚起邹坞法庭干警干事创业的凝聚力、战斗力。
他坚守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无私情怀,怀揣服务群众、温情司法的满腔热忱,秉持默默无闻、甘于奉献的实干精神,以务实担当谱写新时代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大众日报·大众新闻客户端记者 张环泽 报道)
责任编辑:苏子龙